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 今天我们开的是网络司法拍卖研讨会,所以对于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我就提两个。 网络拍卖,第一应该注重服务性,第二要注意拍卖法规问题。 上个世纪,司法处置是法院自己进行,到末的时候就进入了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的方式,到今天网络司法拍卖。 首先,拍卖的标的物标准化的,拍的每件东西和第二件东西基本上都会完全不同。这种非标准性,就决定了在拍卖进行的时候,对拍卖瑕疵的说明要有。 其次,拍卖是个系统化、标准化的过程。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拍卖活动就可能会全部失败。 拍卖活动的这两个客观规律,决定了要加强拍卖工作的专业化服务。 第二点,网络拍卖方面的法规至今一个没有,我们呼吁尽早出现这样的司法。除了网络司法拍卖司释,是不是还要配套出台相关标准?这些标准的发布,对下一步网络司法拍卖也会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全国拍卖技术委员会已经完成了一个网络拍卖的标准,按正常程序应该是7月份发布。标准对于网络平台拍卖机构以及委托人,相关当时方各自应承担遵循的操作标准和程序等做了规范。 (根据嘉宾发言整理 内容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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