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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十二五”金融发展情况分析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1-25 14:37:38 人气: 标签:金融行业的前景分析

  “十二五”以来,全省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健货币政策,不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金融总量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但金融业还存在诸多不足,是湖南省发展“短板”之一。下一步须在加快发展金融产业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力促全省“十三五”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从金融自身发展情况来看,“十二五”以来全省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呈现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信贷支持重点突出和贡献度不断提升几个特点。

  (一)总量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6万亿元,同比增长17.6%,比上年末加快4.2百分点,快于全国5.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存款突破5000亿元达5438.8亿元,同比多增1791.6亿元,是2010年新增额的两倍,位居中部第2,比2010年前移3位。“十二五”期间存款年均增长16.5%,快于全国同期水平4.1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2.4亿元,同比增长16.5%,增速自2006年以来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二五”期间贷款年均增速为16.1%,快于全国同期水平1.5个百分点。全年新增贷款额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3438.2亿元,是2010年新增额的1.7倍,连续五年实现多增,增量位居中部第3,比2010年前移1位;占全国比重逐年上升,2015年达2.9%,比2010年提高0.5个百分点。2015年,全省新增社会融资规模4196.3亿元,同比多增25元,总量位居中部第2,比上年前移3位。

  (二)信贷支持重点突出。重点满足湖南省在、续建基础设施领域资金需求。“十二五”时期,全省新增投资相关领域贷款4096.6亿元,连续多年均保持同比多增,占全部新增对公贷款的一半以上(58%)。其中,2015年新增投资相关领域贷款1241.8亿元,同比多增272.4亿元,占全部新增对公贷款的65%。重点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投放。“十二五”时期,全省工业贷款新增1084.4亿元,其中制造业贷款新增797.7亿元,分别占全部新增对公贷款的15.2%和11.2%。其中,2015年新增工业贷款244.6亿元,同比多增133.1亿元,新增制造业贷款108.6亿元,同比多增37.7亿元。重点改善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信贷投放连续多年实现“两个不低于”,“十二五”时期全省新增小微贷款2679.6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新增额的37.1%,年均增速达20.3%,快于全部贷款年均增速4.2个百分点;新增涉农贷款4770.3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5.8%,年均增速达20.8%,快于全部贷款年均增速4.7个百分点。其中,2015年,全省新增小微贷款856.6亿元,同比多增484.3亿元,增速达24.2%,快于全部贷款增速7.7个百分点;新增涉农贷款1167.1亿元,同比多增286.4亿元,增速达17.4%,快于全部贷款增速0.9个百分点。

  (三)贡献度不断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增速总体快于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和P增长水平。2011-2015年,我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3%,分别高于同期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和P年均增速5.0和5.8个百分点。2015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156.46亿元,同比增长20.6%,分别快于第三产业和P增速9.4和12个百分点;占全省P的比重为4.0%,较2010年末提高1.1个百分点。

  (一)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直接融资发展力度相对偏弱。近年来,湖南省融资总量扩大一直依赖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发展力度相对偏弱。一方面,直接融资占比低于全国,且波动性较大。2015年,湖南省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23.1%,低于全国0.3个百分点,过去10年中,湖南省直接融资占比有6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表现较为突出的2008、2009和2011年,直接融资占比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6、3.6和6.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直接融资主体培育不足。上市公司融资能力总体较强,2015年湖南省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公司债等新增融资350.6亿元,同比多增235.2亿元,但工、商业企业通过发行企等渠道融资的力度较弱,债券融资主体以融资平台为主。如2015年湖南省新发行债券融资额中,60%的为城投平台所募集。

  (二)金融体系发展较慢,地方法人机构实力总体不强。近年来,湖南省金融体系不断发展,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网点数量以及从业人员数都有较快增长,但是同中部六省相比,湖南省金融体系规模、完备程度均相对靠后,且地方法人机构实力不强。一是银行业整体实力处在中部中游水平。2014年末,全省银行业资产总额排中部第4位,低于湖北近7000万亿元,仅相当于河南的72.6%。同时,地方法人机构实力总体不佳,湖南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机构资产总额仅占全省的7.25%,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完成率仅60%,相比湖北100%的改制率存在较大差距。村镇银行全年新增贷款35亿元,居中部第3,仅相当于河南的40%。二是部分类型金融机构存在缺失。目前,湖南省尚未成立金融租赁公司,而中部其余5省均成立了租赁公司,部分省份还成立了金融消费公司,有效带动当地贷款总量的扩大。如安徽、湖北2015年金融租赁公司新增贷款都在150亿元以上。三是小贷公司等准金融机构规模相对较小。截至2015年末,湖南省共有小贷公司216家,从业人员3100人,贷款余额不到180亿元,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数、贷款余额均在中部六省中排名末位。

  (三)不良贷款反弹压力较大,潜在金融风险隐患突出。2015年,全省不良贷款持续“双升”,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调查的4季度银行家贷款质量指数为43.5%,比上年同期回落10.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在机构间、地区间和行业间蔓延态势较为明显,八成机构、七成地区、半数行业的不良贷款均出现上升。一是部分不良贷款风险呈集中化、大额化的特点。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同时一些国有企业、民营大型企业出现大额不良贷款,给银行经营带来较大冲击。二是民间融资风险向正规金融传染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需求量增加,涉及民间借贷的情况增多,但负债规模及财务成本的增加引发资金链断裂等,进而影响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三是不良贷款处置难度较大。金融机构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中面临抵押物处置难、诉讼耗时长和信用变差等诸多困难,清收处置方式以核销和转让为主,现金清收占比下降。四是潜在不良显性化压力较大。关注类贷款新增额是不良新增额的2倍以上,贷款质量向下迁徙压力加大,多家银行预计不良资产率在2016年底甚至2017年中见顶。

  (四)有效信贷需求不足,项目和客户储备双双短缺。一方面,实体经济相关信贷需求减弱。受市场需求持续下滑,加之湖南省支柱产业去产能、去库存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对后阶段预期较为谨慎,项目投资需求明显减弱。据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4季度企业家、银行家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指数为49.4%,为2009年三季度以来的最低水平。全省贷款总需求指数为61.6%,比上年同期下降7.6个百分点,尤其是制造业贷款需求指数为48.7%,比上年同期下降11.2个百分点,创调查以来新低。另一方面,部分企业贷款需求难以形成有效信贷投放。受当前不良反弹压力较大、民间借贷和关联企业风险传导等因素影响,银行信贷投放更加谨慎,严格控制产能过剩相关行业贷款,部分企业贷款需求难以形成有效信贷投放。

  (五)社会信用总体欠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是民间融资发展欠规范。湖南省民间融资较为活跃,据估算,全省民间融资规模在4000亿元以上,民间融资中介机构达2000家以上,但由于缺乏规范监管,加之民间融资极易演变为非法集资,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频发,对区域金融稳定带来较大压力。二是部分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近年来,湖南省部分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近两年企业经营形势总体较为困难,部分企业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甚至逃废银行债务,对社会信用带来较大负面影响。三是金融案件结案率和执结率仍有提升空间。近年来,湖南省金融案件结案率和执结率均出现下滑,2014年全省金融案件结案率和执结率分别为87.34%和78.81%,比上年分别下滑1.21和4.10个百分点,已连续两年下滑。

  (一)不断优化布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金融业组织体系。一是完善银行业组织体系。积极引进银行机构在湘设立分支机构;研究制定长株潭中部地区金融中心建设方案,积极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积极做好民营银行的筹建和开业工作,加强以资本约束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银行业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二是促进证券业机构规范发展。大力完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的治理结构与内控机制,鼓励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证券业机构规范发展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三是鼓励保险业机构创新发展。着力优化保险业组织体系,形成市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格局。四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制定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相关管理办法,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壮大,在满足小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需求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二)深化金融,进一步金融业发展后劲。适时建立湖南省利率市场化定价机制,提高利率定价的科学性,强化自律机制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开展农信社股份制,完善向农商行改制的条件,有序推进农信社改制农商行;进一步强化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管理的监测、考核、评估,促进提高考核达标率;继续加大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宣传培训以及正式实施后的压力测试,确保在省内顺利实施;结合湖南省性项目融资模式重构的特点,创新融资模式,积极跟进相关性项目。探索符合省情的PPP、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投融资模式取得进展。

  (三)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改善金融稳定局面。在开展金融创新的同时,加强对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发展潜在风险的监测与防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性债务清理处置,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充分发挥全省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交叉性、跨市场金融产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管协调,促进各类金融市场、各类金融工具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金融综合统计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发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加强对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测和监管,良好的金融秩序。

  (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金融结构。发挥信贷政策功能,围绕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和转型升级要求,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优化贷款投向。一是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重点确保在建、续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二是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的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三是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四是加大对棚户区、就业、扶贫等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五是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发挥金融市场投融资功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一是积极发挥债券市场功能。积极培育银行间债券市场主体,发挥债券市场筹资和降低融资成本的功能。二是扩大股票市场融资。证券业金融机构将抢抓资本市场火爆的良好机遇,大力培育拟上市企业,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推动境内外上市及新三板挂牌融资或再融资,推动发行企券,促进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大幅增加。三是积极培育保险市场。不断丰富保险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扩大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大和特色农产品保险制度,引导加大保险资金对湖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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