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申请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苏州各区新规出炉!哪些楼盘将来“招惹不起” (二)未发生或已经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购住房应为苏州市范围内的普通商品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住宅)。 (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新建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六)能够落实贷款。》》》买房送补贴Pk质量问题看的见 精装还是毛坯? 久违的文化盛宴,2014绿地苏州国宝展震撼举办 苏州各区新规出炉!哪些楼盘将来“招惹不起” 苏州金辉浅湾雅苑,一登场,惊艳全场 融创绿城平板支撑公益行苏州御园站成功举办 11月16日苏州楼市成交224套 成交减三成吴中全周第一 延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