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贯彻《烟草专卖条例》和《经济合同法》,通过合同国家烟草制品调拨计划的执行,安排好市场供应,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 第二条卷烟、雪茄烟、烟丝供需双方的、义务、以及发生问题时的解决、处理和责任的划分,均依本。 第本适用于烟草公司系统内部上下级公司以及各平级公司之间的商品调拨、分配;原则上也适用于烟草公司收购部门与生产烟厂之间的关系处理。 第四条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的需要,结合原材料的情况,本着“提高质量,生产适销对产品”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商品收购和供应,是调出单位(甲方)和调入单位(乙方)的共同任务。双方都应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核定的商品流转计划和调拨计划,签订购销合同,以国家计划的实现。 (一)卷烟、雪茄烟的购销合同,均签订具体品种,不能签订具体品种的,经过双方协商,可以按级别签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目录、调拨价格、包装规格等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交要货通知单。 (二)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包括等级、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方式、交货日期、经济责任等)。在全国供货会上签订的合同须经总公司审查生效。在完成总公司调拨计划控制总数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签订计划外购销合同,并经总公司审查同意后,纳入调拨计划。在全国供货会后签订的合同,须经双方上一级公司审查,报总公司备案。 (三)签订合同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专业(部)标准。即卷烟要符合qb691-78标准;雪茄烟要符合qb506-82标准。包装质量也应符合相应标准。 (二)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乙方要求修改合同内容,在交货期前30天经甲方复文同意,可以修改合同。 (三)由于生产发生变化,甲方要求修改合同内容,在发货期前30天经乙方复文同意,可以修改合同。 第七条卷烟、雪茄烟调拨价格作价办法,按《烟草专卖条例》和国务院国发〔1983〕125号文件和有关执行,不准随意提价或降价。未经总公司批价的产品,不准出厂。 第八条卷烟、雪茄烟价格经总公司批准进行调整时,调拨价格亦应同时进行调整。甲方在调价时间前已开出的单证,商品已在途,应按原价进行结算,乙方不得借故拒付货款。 第十条为商品安全,减少环节,节约费用,加速商品流转,应尽可能做到就厂直拨、直达运输。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合同的,应按期向乙方发货。如一方要求变更发货时间,应在30天前取得对方同意。 第十甲方应按合同确定的运输线、到站(港)发运。如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变更线和到站(港),多支付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如已征得乙方同意,其多支付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因运输发生人力不可的情况,甲方不能按合同期限发运,必须由承运部门出具证明,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因此而迟发的商品,不作误期论。 第十五条商品交接责任的划分。甲方按合同供应乙方的商品,从取得承运部门的承运证明并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手续起,商品所有权即属于乙方(此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商品在运输途中如发生问题,由乙方与承运部门交涉。 第十六条乙方接到运输部门到货通知后,应立即清点商品,办理接货手续。如发现数量不符、包装破损、受雨潮湿或凝状等,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应及时向承运部门有关记录并交涉索赔;属于甲方错发串发牌号票货不符者,乙方(包括中转单位)必须详细记录,妥善保管,并在5天内向甲方查询,双方协商处理。 (一)乙方在货到后及时对商品作出记录,详细填明生产烟厂、出厂日期、牌号、规格、单价、数量及调拨单(或合同单)号码。货到10天内发现霉变,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损失部分由甲方负担;逾期甲方不予受理。每批商品由于错、残、损、缺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0元以上者,由甲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商品发运后,甲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83)银发字第386号文件的,通过银行向乙方结算货款。 第二十二条凡不属于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者乙方不得拒付货款。其他业务纠葛,不得用货款的方决。 第二十四条对乙方不按银行日期承付货款或无故拒付货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83)银发字第386号文有关向甲方交纳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签订合同的双方,除必须遵守本外,还可以经过协商其他条款,载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十七条合同签订后,如发生不履行合同或争执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凡经总公司审查的合同由总公司组织调解,调解无效者,可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向合同仲裁机关或法院提出起诉。 梦见杀人不见血本文由来源于325棋牌 325游戏中心唯一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