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是汉口某印刷厂业务员。平日里,他工作出色,受到领导器重。1997年2月,小雨受单位委托,将一批价值9万多元的印刷品,送往浙江省义乌市的客户那里,并负责收取货款。然而,几个月过去了,仍不见小雨归来,单位便致电义乌客户询问。对方称,货物已收到,并于当年2月20日将8.1万元货款交给了小雨。“不好,他可能把货款卷跑了。”该单位随即报案。去年10月份,机关根据线索,将小雨抓获归案。小雨承认侵吞了货款,但货款已被挥霍一空。 前不久,硚口区检察院小雨犯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法律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其行为发生在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实施以前,根据当时的法律,小雨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且新旧法律相同,故按照“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按行为时的法律追究小雨的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一审以侵占罪,判处小雨有期徒刑四年。(文中人物为化名)(张文龙 李冰茹 吴文斌)欧豪家庭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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