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经县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人员1名(男性),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正常履行职责,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1)曾因违法犯罪受处理人员或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的人员,涉嫌违法乱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发布招聘公告:2018年4月12日在歙县政务信息网、歙县人社局、歙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与地点:2018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在歙县救助站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吴胜权,联系电话)。 报名者需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④及有救助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会同县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如提供报名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质、职业操守、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未按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依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应聘者须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经县民政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经考核合格后,与歙县救助站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缴纳社会保险; 招聘工作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政策、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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