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服务企业活动。积极参与开展联系企业服务活动,专门安排领导干部进驻重点工业企业,宣传各级党委、惠企政策,重点关注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 二是帮助解决融资难题。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扩增中小企业助保金,支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帮助企业协调“过桥”资金,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政银担企”对接活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努力协调金融机构,帮助企业争取银行贷款。 三是全面落实涉企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项目,全面落实加快推进价格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规范落实收费取消、停征和减免缓政策。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执行国家统一的财税支持政策。注重运用后补助和贴息等工具,支持实体经济、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