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人社部门获悉,上海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预计2018年一年内服务上海老人300万人次。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15个城市之一,从2017年1月起,上海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试点,一年来共有2.5万名老人申请服务,正式提供护理服务的老人达到1.4万人。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年满60周岁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自愿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经评估后,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失能老人,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结算护理费用。 根据,上海将提供三类护理服务,包括社区居家照护、住院医疗护理和养老机构照护。对于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上海将提供42项具体服务项目,包括头面部清洁梳理、沐浴、协助/水、排泄和失禁的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鼻饲、造口护理等。 明确,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的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