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审计署上月底联合发文,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重点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8月11日《京华时报》)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其实“小金库”并不小,据了解,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内,如以宽泛口径计算,我国每年发生的“小金库”资金总额或在1000亿元以上。“小金库”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一大“隐性”福利来源,也成为部分领导的个人财产,更成为我们广大百姓心中的一大怨念。私设“小金库”的实质,就是以牺牲集体资金为代价,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由于“小金库”聚之简单,用之方便,掌权者可任意支配,无所顾忌,这就为为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送红包提供资金来源,给少数违法乱纪者提供了方便,是诱发经济犯罪的源头。同时,由于“小金库”握在少数干部手中,不受各种规章制度约束,助长了钱权交易的歪风,腐蚀领导干部,也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的形象。 遏止“小金库”重在源头治理。一是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要把防治“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的培训列入各干部教育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要把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财会人员后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强化财会人员抵制“小金库”问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进一步完善“小金库”问题财政处理处罚规定和违法违纪问责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要做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预算和决算公开,加强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罚没收入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推进公务卡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制度,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行为,防控包括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发生。四是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要推进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将“小金库”问题检查作为预算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预算单位资产财务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资金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小金库”问题的监督检查公告制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要通过多部门联网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时动态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纠正。要严格“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提高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严肃性。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