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归根结底是产品(品牌)战略的终端艺术展示,卓越的文案离不开对战略思想的彻悟,对产品的用心体验、对用户的感同。 先跟候选人谈生活谈理想让他极度放松跟我称兄道弟以为Offer十拿九稳的时候,漫不经心的抛出一个烧脑的型问题,比如: 大部分人会直接谈创意,一部分人是分析产品特性,小部分人会从用户心理动机谈起,然而让我评价最高的候选人,他们并没有直接给“答案”,而是反问我: 写文案的第一步,不是用户、不是产品特点、更不是怎么吸引眼球,情绪,而是——明确文案目的。 就好比你亲自下厨请你朋友吃一餐,完事后把食材、劳工列个费用清单往他面前一摊:我这厨艺不比外面大厨差吧,来,先付个款吧。 不考虑战略背景的情况下,与付费相关的产品、商品(品牌广告除外)或者高频使用的免费产品,更倾向于追求“率”文案。 重点说明下,“影响用户态度”的文案不代表不能产生“率”,而是指它带来的率常“自然”的、顺带的,而不是刻意用户行动,如下图所示: 反过来,侧重于率的文案通常能短时间带来直接效益,但(在用户刚接触到文案的时刻)却是以“用户态度”为前提的。 例如,需要快速覆盖市场、或者急需去库存加速资金周转、需要对内打鸡血对外挫击竞争对手时等等……采用“促使用户行动”的文案是必要的,哪怕为此付出用户态度扣分的代价。 在确定文案目的(在用户中建立正向态度)后,通常执行力极强(身体比头脑先行动)的童鞋们就直接杀到文案的“写作阶段”:提炼产品亮点、思考创意、行文…… 然而,正如做事要有目的,确定目的之后也要明白做事的「目标」,即好坏的标准。没有标准,我们写出的东西无非是自娱自嗨,至于文案最终则全凭能不能捡到狗屎运。这是不行滴。 按照当今“愚乐至死”主流意识形态来判断,人们普遍认为“能吸引眼球、引发大量、热议的”就是好文案。 换句话说,就是让用户对产品的好印象(特殊优势)牢牢印刻在之中,一旦他们拥有购买动机时,有大概率能使我们的产品列入用户的候选决策列表中(当然能成为唯一的决策对象是最好)。 PS.影响用户态度为目的文案本身不能用户购买动机,而以率为目的的文案其背后的本质通常是以“利益”用户动机。 想清楚这一点异常重要,这给到我们判断一个文案究竟是否成败的标准:能否让用户把「好印象」牢牢「记在」心里。 这个确实吸引眼球,也在我中留下了一个印象,但是,这却是一个让我极度反感的文案,结果是,我在超市购买时反倒会刻意不选择它。 那,通常一个产品(商品)都有不止一个亮点,甚至是很多,在具体撰写文案时,究竟要突出几个优势点呢? 如果你们老板、或产品、或技术同事有些实在想突出的不得了的功能,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请求你体现多一个亮点,那请你务必保持你的原则:还是一个。 如果你家产品亮点、定位一直都很清晰,或者你们老板(或甲方)有要求指定传达的亮点,那可以直接跳过这一步了。 但如果你们产品的亮点功能有多个,或者刚研发(研制)了全新的亮点,那具体文案写作时该如何选取呢? 当我们确定了主流用户,并把唯一一个独特竞争优势(文案)确定后,紧接着就该考虑如何将文案“雕刻”的过目不忘。 最不费脑的方式就是简单重复,以「知乎」为例,我们可以模仿“怕上火,喝王老吉”,将文案写成:“有问题,上知乎。” 基本上,至少需要在同一个用户接触文案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七天、一个月,以及一年之后分别能再接触一次,才能产生较为强烈的“永久记忆”。 受认知心理学的经典“加工水平理论”,本文介绍3种能够大概率产生“长期记忆”的文案写作方法: 我们认知一个新事物的过程,其实就是在大脑中构建全新的神经连接,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对新事物的意义及关联概念进行深度的想象(联想),通常就能记得更持久。 比如,就现在提到的「认知精细加工」这个概念,你可以想象成是一个蜘蛛网,而新学的概念就像是闯进蜘蛛网的小虫,而如果你想要尽量牢牢绑住它,就需要更多的丝线缠住它,而这些丝线的另一端还必须缠住其他诸如树干之类的受力点(关联物) 所以小学时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要死记硬背(重复记忆,低效的记忆策略)而是要理解它的意义(精细加工)。 故事会让我们在大脑中自发产生极为丰富的代入感(联想),这就是为何最古老的知识、智慧总是隐藏在故事中,或许是因为故事是一种高效的记忆方式吧。 「顿悟」就是我们要的最终结果,意即让用户自行揣摩(这个过程则会进行记忆的精细化加工)通常不用体现出来。 故事思维并非一味的吸引眼球、夸张夸大,如上述文案,故事本身都很真实。纯粹的夸张型文案不仅对“产生持久记忆”帮助不大,甚至在“改变用户态度”方面还会产生负面影响(让用户觉得产品品牌华而不实) 按照上述思,我们就可以初步构思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小故事,融入爱情因素,粗糙版文案示例如下: 故事型文案优点虽然很明显,震撼,难以忘怀,但缺点同样很明显,对撰写文案的人要求极高(强大的想象力、丰富的人生经历、弹簧般的思维张力),同时耗时大,风险大。 例如,小时候与你同一天生日的小学同学、被起同一个绰号的小玩伴,甚至是曾经“撞衫”的同学,哪怕不是很熟,多年之后依然能够记起。 “问题”能我们针对某一品类进行“参照”回忆,而著名品牌通常是绝大部分人都听过的,这就无形中偷偷的将我们产品的认知与知名品牌“关联”起来了 比如,假如我们要为某碳酸饮料品牌做文案(假如品牌名叫万事可乐),那文案的粗糙版可以大概这么写: 又比如,假如有个专门针对“女性问题”的产品问世(假如产品名叫玫瑰),也可以大概这么写(文案示例): 不少老板很难摆脱狭隘的竞争意识,觉得自己花钱做广告还提其他厂商的品牌就像免费给对方做广告一样,这个想法其实不无迂腐。 换个立场想,人家大品牌砸了几十亿元兢兢业业十几年才在广大群众心中构建的认知,而你却仅投入少量成本就将之“借用”过来了,到底是谁占谁便宜呢? 通过用户的“憧憬状态”用户的渴望感;通过用户的“厌恶对象”用户的规避感;或通过7个次级人格用户的相应参照模型……在「少加点班」历史文章中均有体现,本文不再赘述。 在上篇文章:《弄清4点认知偏好,让疲倦的用户一眼看懂你的文案》中谈到了「分类」思想:对于某一分类的某个事物,它与典型特征差异越大,我们的记忆往往越深刻。 比如,鸟类而言,世界上会飞的鸟有成千上万种,但我们能记住名字的没有几类,然而,我们却对不会飞的鸟,比如鸵鸟、企鹅印象尤为深刻。 这个文案我是几年前看到的,只看过一遍就记住到现在。个中原因在于,这个文案不仅对标了知名品牌“老干妈”,同时还以“长着滑稽胡子的少女”(与人类女性这一类别的特征反差巨大)使人过目难忘。 为何几乎所有人都能过目不忘,一方面是因为杜蕾斯本身就是个话题性商品,但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是因为,谁会想到计生用品居然能临时当鞋套呢?(同时还暗示了该商品韧性强、不易破的优点) 可见它同时应用了“认知精细加工”以及“认知区别性加工”两个策略,让人们常年津津乐道也就不为怪了。 比如,某商务电脑包,其独特竞争优势是“坚固”,那你就可以思考,坚固除了能电脑之外,还有什么特殊用法?随时随地当小凳子。于是灵感来了: 本文案的认知区别性在于,以前从未有电脑包当小凳子,在吸引用户好奇(增强记忆)的同时又让用户自己觉察电脑包特别坚固的独特优势。 从未有过运动赛某普通跑鞋的情况(认知区别),整个文案完全没有提到“弹力”两字,而是留给用户自行体会,同时兼容了故事型文案的优点。 关于文案细节内容的雕琢及措辞注意事项,李少加已在上篇推文,有关「认知流畅感」的探讨中有充分的叙述,有兴趣的朋友可在延伸阅读中查阅。 我对创意、设计相关的东西兴趣浓厚,多年来看过的创意无数,然而最耐人寻味的地方是——能记住的创意近乎零。我虽说不上风华正茂,但应该还不至于老年痴呆吧。 文案写作应永远围绕着“改变用户态度”,即,让用户对产品的「独特好印象」牢牢的紧缩进「记忆」中,当用户有需求的时候,就能将产品列入候选名单甚至唯一候选。 因而,我们思考文案,就是思考如何为产品在用户中构建持久的记忆,有三个科学的认知记忆策略可以达成: 文案归根结底是产品(品牌)战略的终端艺术展示,卓越的文案离不开对战略思想的彻悟,对产品的用心体验、对用户的感同。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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