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建管并重,努力营造全县做好水土保持,生态的良好氛围,泸县积极开展2019年度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首先,制定2019年泸县水土保持宣传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水土保持宣传方案,继续做好2019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宣传“五个一”工作,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党校等工作。 其次,出动水土保持宣传车,开展水土保持进企业、社区、学校等,通过播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政策,散发水土保持法规政策知识等,服务广大群众,增强水土保持法制意识。 最后,于3月22日,在泸县人群密集的玉蟾街道花园干道音乐广场设立水土保持宣传台,通过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散发水土保持宣传、放置水土保持宣传展板等,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咨询和宣传活动。 据了解,2019年,泸县还将在县城醒目新增1块水土保持固定宣传牌,全县20个镇(街)新增1块水土保持固定宣传牌,继续开展县水土保持法贯彻情况检查,水土保持进党校等工作,从各方面不断做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以国家长推办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为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生态文明作贡献。 1、泸州日报、川江都市报授权泸州新闻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所刊登的的新闻信息。未经协议授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复制发表本网中标注来源:泸州新闻网(包括泸州日报、川江都市报)的。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网站,在使用时,须注明来源:泸州新闻网。违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未标注来源:泸州新闻网的作品,为本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或其真实性。如其他、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来源为泸州新闻网的,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站所刊登的新闻﹑信息和专题等资料, 均为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转载;已经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泸州新闻网 邮箱(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网友群:150608067 通讯员群:87209105 媒介、频道合作:广告合作:提车黄道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