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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88:龙净环保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21-3-9 4:43:38 人气: 标签:财务会计相关知识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 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向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属机构审核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财务预决 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管理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完成公司财务目标。 第四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控股子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实行 委派制,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聘任或解聘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 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公司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 查其任职资格,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或解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可连聘连任。公司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或总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 第八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职应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高度的敬业,有良好的职业和职业操守,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公司、投资者的利益,能胜任本职工作; 2、五年以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三年以上大中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3、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方针、政策,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本公司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控制管理能力。熟练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 4、具备较强的业务性和良好的分析判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应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高度的敬业,有良好的职业和职业操守,原则,,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领导能力; 2、三年以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并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三年以上经验; 3、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精通国家财税法律规范,具备优秀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丰富的财会项目分析处理经验; 4、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者; 2、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者;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 4、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宜担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者。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汇报财务会计工作,提出财务运作、经济核算等方面的; 2、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 3、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规范,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4、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 5、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做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 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7、根据董事会、总经理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 8、负责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企业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9、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议案和利润分配议案; 10、负责与金融机构、财税机关、上级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 (二)主要权限如下: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筹融资、抵押、资金调度、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机构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开支; 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 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资金安全;审核公司各经营部门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各项年度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参与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惩。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报告工作,提出会计机构运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和分析; 2、协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组织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财务监督; 3、建立和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组织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保管及存档,确保及时提供真实客观的会计核算资料; 4、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提交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对财务报告的质 量负责,协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组织财务分析,提交财务分析报告,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编制公司年度财务决算议案和利润分配议案; 6、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遵循相关制度并良好运行;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财政、税务、银行、证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 8、管理会计机构人员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培训、激励,并监督检查工作绩效,确保财务工作计划的完成及工作的规范与素质要求; 9、根据其他部门或职位的需要,提供本职位工作领域的协助与支持,协助其他部门或职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权限如下: 1、参与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和有关经营决策; 2、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资金运用、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3、参与制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制度并负责进行解释、修订等工作; 4、有权决定财务人员的分工,考核各岗位工作质量。 第十 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领导和授权下,具体行使上 述财务决策参与权、财务收支审批权和财务监督控制权。 第四章 考核与惩 第十四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责任 和义务,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参与对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行使职权时,应遵守法律、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的各项,因违反上述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 个月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解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有权就被公司 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八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离任时,应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 第十九条 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应遵守公司的信息保密制 度。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或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在离职后继续履行该义务。非经授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第二十条 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 个季度按照工作的态度、效果、团队培养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政策的遵循情况以及公司的业绩进行季度综合,年度实行综合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其续聘、解聘和惩的依据。会计机构负责人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实行定期和任期考核,考核主要包括年度目 标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培养情况,考核的结果作为其续聘、解聘和惩的依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未能履行工作职责,公司应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范围: 1、违反《会计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 2、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 3、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严重影响公司总体工作的; 4、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因公司财务问题受证券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处罚及其他监管机构处罚的; 6、其他因工作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 当出现责任追究所涉及事项时,公司应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 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并提交相关部门认定并形成处罚决议。 第二十四条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 1、、责令改正; 2、公司内通报; 3、调离原工作岗位、、降职、撤职; 4、经济处罚; 5、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的同时,给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有权向有关司法机关举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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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小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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