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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规知识点:法律体系

作者:佚名 来源: 日期:2023-10-15 19:02:05 人气: 标签: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级建造规知识点:法律体系,现在的竞争压力这么大,同样的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也是压力很大的,所以在备考考试的时候,一定要努力啦!为了帮助小伙们,接下来小编带大家学习一级建造规知识点:法律体系。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形式。部门规章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名称可以是“”、“办法”和“实施细则”等。选项A是行规;选项B是地方性法规;选项C是地方规章;选项D是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效力等级。行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行规,《招标公布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如住建部制订的法规(部门规章)与山西省制订的法规(地方性法规)就同一事项不一致时,应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如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山西省的法规的,就适用;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住建部的部门规章的,此时应由全国常委会裁决。

  如住建部(部门规章)与山西省人民的(地方规章)就同一事项不一致时,直接由国务院裁决。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是的法的效力层级。选项A注意法律如是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不一致时,必须由国务院来裁决,不能直接采用新的。选项B应由国务院裁决。选项C非裁决,而是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因为还有一种可能性最终的裁决权在全国常委会。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层级。选项B注意级别,在同级情况下,地方法规一定大于地方规章,但有可能出现地方法规的级别比地方规章的级别低的情况,如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法规和省级的规章。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形式。依照2015年3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国立法法》的,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的、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层级。选项A,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由省级常委会报全国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选项C,省级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应报全国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选项D,自治县的单行条件,由自治区的常委会报送全国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法律、行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选项C有两种情况下,审计结论可以作为合同案件判决的依据,一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依据,二是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没有其他结算的依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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