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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诳钱 121人涉案被抓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5-7-2 19:30:27 人气: 标签:房地产中介销售知识

  栏目主持:魏岩

  【案例回放】2005年,鹤岗市开始出现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房屋销售为名,采用返本付息的方式吸收资金,与投资人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以3%的月息为实体企业吸收资金,并从中非法获利,非法集资总额达37.6亿元。

  2008年11月初,受金融危机冲击、地方煤矿停产整顿等多种因素影响,个别集资企业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集资款和利息,参与集资的群众开始聚集围堵中介机构和集资企业。案发至今,鹤岗市共立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类案件86起,破案81起,抓获涉案人员121人,刑事51人,取保候审95人,36人。

  【案例解析】按照《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目前只有存款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社会吸收存款,房地产中介、公司等一般工商企业不能向社会吸收存款或变相吸存,其承诺的回报也不受法律,参与者将自担风险。

  此案中,正是利用了社会对于相关金融知识的匮乏,以3%的月息为实体企业吸收资金,并从中非法获利。当个别集资企业资金链断裂后,社会的资金得不到及时返还,进而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提醒,在参与一些投资项目时,省内投资者必须“留个心眼”,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能一面之词,也不能仅仅听身边的朋友、同事推荐就盲目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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