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尚未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同时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其中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在成立一家公司,在其境外以这家名义进行商业活动,成立公司办事处,办事处延期,股权转让,公司变更等,都要求提供公司商业登记证书,公司商业登记证书不能直接在境外使用,需要办理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 公司认证手续如何办理,一直是海外投资人士,共同的困扰,成立一家公周公解梦和死人说话司,会获取整套公司注册文书,在进行认证时,是否需要提供所有资料,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办理手续在哪里进行等等,其实办理公司认证,最便捷的渠道,是通过委托办理,确保办理手续一切正确,节省办理时间,及时能使用认证文件。 公司商业登记证书认证,也就是认证,首先委托当地的公证律师进行公证,其次是省认证,最后送往中国驻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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