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和《回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甲、乙双方就最低服务期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符合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中甲方的招录条件,通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须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二、乙方在甲方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即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间不得转任、参加遴选。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至乙方服务期满为止。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位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