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要求及《省人民对县级教育工作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2014-2017)》,2016年全省共有48个县(市、区)(以下简称为县)接受了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经督导评估和综合评议,按照《省县级人民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修订)》要求,认定以下46个县督导评估结果为合格↓↓↓ 市永清县和市康保县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存在突出问题,且康保县连续两年未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检。经过督导评估和综合评议,两县督导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 在对48个县督导评估结果综合分析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各市推荐意见,这19个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根据《省人民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中关于“对成绩突出的县级予以通报励。”的,对市长安区等19个县予以通报表扬,并对上述19个县每县励20万元。 经评议,这27个县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了省定办学基本标准,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达标,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当地群众基本满意,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各县普遍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四年来,48个县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的投入累计达21.39亿元,新建扩建学校66所。 各县制定优惠政策,公开招聘、引进了一批高素质毕业生,不少县建立了“退一补一”的师补充制度。 6、加强对校长、教师现代教育理论的培训,增强校长、老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能力、教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校长、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水平。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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