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国家发展委、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铁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4个单位日前联合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等两项自愿性规范,以推动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完善市场质量信号体系。两项规范将对养老、铁、商贸、民航、医疗、旅游、银行等领域的质量披露和分级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 据了解,《规范》包含范围、术语和定义、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内容、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方式、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程序、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的结果评价和改进等8个方面,并附录《与服务标准十二要素对应的服务质量信息清单》。《指南》提出了服务质量评价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方法等要点,并附录《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表》。 此次印发《规范》和《指南》,旨在帮助消费者及时有效地获取企业的相关信息,了解所购买服务的质量情况。通过强化信息透明倒逼服务提供者树立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经营,促进企业阳光服务、消费者选择、市场公平竞争,从而推进服务产业健康平稳发展。(记者 邢丽涛)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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