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服务支持 > 正文

男子用木马控制68台服务器盗取流量卖钱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7-29 15:37:38 人气: 标签:服务器流量

  今年25岁的张某利用木马程序非法控制68台服务器,盗取流量,再出租给他人用以网络。近日,张某因涉嫌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并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款2万元。

  朝阳区检察院,2015年3月至8月,张某多次利用扫描“肉鸡”(也称傀儡机,是指可以被黑客远程控制的机器。比如用“灰鸽子”等客户点击或者电脑被黑客攻破或用户电脑有漏洞被植入了木马,黑客可以随意它并利用它做任何事情。“肉鸡”通常被用作DDOS。)程序在互联网扫描端口的服务器,通过密码字典对登录密码进行破解,后上传木马病毒,将68台服务器变为“肉鸡”,并将这些“肉鸡”的流量进行盗卖。朝阳区检察院认为,应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张某刑责。面对的事实和,张某。

  该次案发是因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报警。该公司方先生称,其负责网络安全,公司的服务器在某园区电信机房。2015年7月24日11时许,他登录服务器发现速度很慢,查询发现存在异常程序占了大量的系统资源和带宽。经进一步查询方先生确认服务器被非法入侵并控制,遂报了警。机关于2015年8月4日将张某缉拿归案。

  张某在机关讯问时称,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先是在一工地干活,2010年在成都一网吧做网管,2011年进入富士康上班,2012年又到成都的一家酒吧里上班,2014年离开酒吧后无业。

  张某称,自家经济条件不好。今年63岁的父亲在四川老家瘫痪了,在自己17岁时,母亲就离开了家不知去向。是一朋友介绍并教他做起了这行,这也是家里的生活来源。张某说,靠盗卖“肉鸡”流量每天能赚300到500元。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鉴于张某能如实供述其所犯,故从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罚款2万元。宣判后,张某表示服判,不上诉。重生落魄农村媳

  本文由 325游戏(m.325games.com)整理发布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