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为此发布东哥格格了《2017年积分入学社会保险积分项目办理指南及常见问题》文件,并对部分申请人反映为什么参保年限符合条件但申报仍不能通过进行分析。 文件提醒市民,上述申请人可能存在积分方身份证录错、积分方姓名录错(姓名中间或前后加录了空格键)、积分方姓名有空格、积分方姓名用了繁体字、选错积分方等问题,市民认真填写,切莫填写错误延误孩子上学。 (一)申请条件:即“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即申请人在其申请入学时积分方必须在本市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种,并且应参保险种必须有一个月或以上的缴费记录)。 (二)参加社保年限分值,申请人的父或母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积1.5分(参保年限只限逐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三)在莞服务年限分值,如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以申请人的父或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最长的险种核定。缴费1-2年的,每满1年积1分;3-5年的,每满1年积2分;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积3分。(参保年限只限逐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保系统通过数据连接直接审核评分,申请人对社保评分有的,需携带申请人及积分方的身份证原件到申请的镇街的社保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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