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服务支持 > 正文

颁布服务 十项内容规范窗口单位

作者:佚名 来源: 日期:2024-6-26 9:37:23 人气: 标签: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本报讯(记者刘慎良) 从昨天起,颁布了《机关窗口单位服务》,包括窗口单位的便民服务设施、建立和实行的制度、服务行为、考评和惩制度等十项内容。

  据了解,“窗口单位”是指各级机关值班室、接待室,队、队、巡警队、、车管所,出入境管理办证室、边防检查站执勤现场、办、办证中心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单位。

  在便民服务设施上,包括昼夜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应当设置灯箱或警示红灯、公开电话号码等在内的五项内容。同时指出,昼夜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其他窗口单位的工作时间,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工作,不得出现空岗或由非警务人员替代。另外还包括窗口单位不能在工作时间或工作之前饮酒,或在接待场所、执勤期间吸烟、饮食、闲聊、进行娱乐活动等影响工作形象和工作的行为;更不能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托办私事、请客送礼、或者、收受贿赂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